今天就曾文水庫問題提出發言,我們知道曾文水庫可行性計劃,當時工程費是四十七億,因事情事先沒有與榮工處簽約,就開始施工,施工一年後,由四十七億增加至六十九億,因增加太多,不得不將大壩壩高降低十公尺,工程費減少十億,而施工一年後又要七十五億,究竟定案是多少?本席曾向黃主席建議,希望在超過四十七億部分,由政府負擔,承蒙黃主席承諾,不知政府答允超過部份財源籌措情形如何?興建水庫主要目的,是要栽培水稻,但最近糧食政策改變,會不會影響到曾文水庫經濟價值,如受影響如何補救?又曾文水庫興建完工後,水要經過烏山頭地下隧道,再到烏山頭水庫,利用嘉南水利會灌溉水溝,流至農民田裡;過去這隧道一年之間是三個月通水,沒有通水期間可以做修補工作,而曾文水庫做好後,天天經過這隧道,就沒有補修機會,那麼要配合曾文水庫流下來的水,這部份工程應該算在曾文水庫工程費裡;而曾文水庫的水是否能順利流到田裡面去,到目前為止仍然是一件很大的問題,財政與建設兩委員會聯合審查時,嘉南大圳所提配合工程費要四億餘元,到目前情形如何?還有去年十月份烏山頭所舉行完工典禮,這工程在施工前,水利局答應要補助總工程費四成,但後來變更只能補助三成,但目前為止補助三成都沒有,這樣很嚴重影響到政府的威信,廳長是否可以補足當時的承諾?